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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高中建立学生档案的手续
2006-06-30 00:06  文章来源:丹寨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
  凡符合普通高中招生规定录取的高一新生,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,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,并经县教育局审核,报州教育局审批后,即取得普通高中学籍,凡取得一所学校学籍的学生,其它学校一律不能再同时给予学籍。凡未参加中考考试的学生,不能取得本州普通高中的学籍。被录取的新生,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,须由家长或有关单位出具证明,到学校申请,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。新生在开学20天内既不办理延期手续,又不到校报到注册的,其入学资格自然取消,当年不能再取得本州普通高中学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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