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集体委托存档服务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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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6-30 00:11 文章来源:丹寨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政策 |
一、办理集体委托存档立户手续:
1、审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、介绍信、经办人身份证无误后,收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介绍信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;
2、签订委托存档合同,发放《集体委托存档联系卡》。
二、办理单位聘用人员调档手续
1、根据单位聘用人员调档名录,开据存档商调函。
2、具体要求参见《职工委托存档服务程序》。
三、审核接收档案
1、按照有关《职工委托存档服务程序》内容规定审查接收档案。
2、将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档案登记表录入微机,打印《入库花名册》,办理入库手续 (《入库花名册》一式两份,盖章后交委托单位和档案室各一份) ;对不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档案提出完善意见,指导企业补充档案材料。
四、存档后的服务
根据单位的书面要求,按照有关《职工委托存档服务程序》内容规定提供服务。
五、档案转移
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须为员工开据“单位同意转移档案介绍信”, 县职介按照有关《职工委托存档服务程序》内容规定提供档案转移服务。
办理机构: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
办公时间:工作日8:00~18:30
电 话:0855-36111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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